學生在讀期間可通過校際/院際交流(交換)項目到國外友好大學進行為期一學年或一學期的學習,學生也可通過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“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”及“與國外高校、機構合作獎學金項目”等資助,赴國外高水平大學學習交流。相關信息請關注學校及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網站通知。